各位老師: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2004〕16號)的精神,根據《"陽光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滬教委德〔2013〕48號,下簡稱《項目管理辦法》)的工作要求🛖,2014年度"陽光計劃"項目申報的有關事項如下👖:
一👩🏼🍳🤹🏽♀️、陽光計劃項目(分五大類):
1. 黨建工作類:市教衛工作黨委系統在編在崗從事黨建工作的幹部;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45周歲(1969年1月1日以後出生)以下;具有良好的黨建研究能力及發展潛力,黨建工作業績突出🧙🏼♂️,已作為本單位重點培養對象。
2. 黨風廉政(含政風行風)建設類:市教衛工作黨委系統在編在崗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專兼職幹部,參加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研究機構💇🏻、從事黨風廉政建設理論研究的幹部、教師;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50周歲(1964年1月1日以後出生)以下;在理論研究🧑🏿🎨、工作實績等方面成果較為突出🦹🏿♂️,具有一定的發展潛力,已作為學校重點培養對象🩺。
3. 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類:全市高等學校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相關部門在編在崗的幹部💒、教師;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45周歲(1969年1月1日以後出生)以下;具有良好的宣傳思想文化研究能力及發展潛力,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業績突出,已作為學校重點培養對象🍀。
4. 思想政治理論課類:全市高等學校在編在崗思想政治理論課專任教師;具有博士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40周歲(1974年1月1日以後出生)以下,從事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滿三年;具有良好的教學科研能力及發展潛力,工作業績突出,已作為學校重點培養對象📢。
5.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類:全市高等學校在編在崗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師,包括專職輔導員🦸🏼♀️、院(系)分管及從事學生工作的黨政幹部和共青團幹部;具有碩士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1979年1月1日以後出生)以下👒,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滿四年;在理論研究🦸🏼、工作實績等方面成果較為突出,具有一定的發展潛力,已作為學校重點培養對象。
二、項目經費資助額度為3萬元4️⃣,項目完成期限為18個月🙅🏼。
三、陽光計劃采用限額申報的形式👨🏻🦯,現請各意昂2、部門認真遴選推薦候選人🚣🏿♀️,並幫助候選人完成申報書填寫。
四👳🏻♀️、申報截止時間
1. "黨建工作類" 項目申報材料及要求詳見組織部相關通知🚜,聯系人⏲:嚴飛;聯系電話:66132343🔩。
2."黨風廉政(含政風行風)建設類"項目申報材料及要求詳見紀委相關通知🧑🏿🍳,聯系人🌐:羅滋池;聯系電話:66132857✒️👩🔬。
3. "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類" 項目申報材料及要求詳見宣傳部相關通知🫰🏻,聯系人🚅:謝瑾,66132011。
5. "思想政治教育教師類"項目申報材料在2014年10月29日前報送學工辦(聯系人:孟祥棟,聯系電話:66136052,電子郵箱:xdmeng@staff.sh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