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著作類、論文類、研究報告類成果《申報評審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類成果《申報評審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統一用A4紙打印🍺。
(2)著作類、普及類成果一式3份(冊數較多的多卷本可報送一套),須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幹膠加貼標簽🤶🏼,標明申報單位、申報者和所申報的學科🤏🏻👩👩👧。
論文類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𓀔,包含刊物封面、目錄和版權頁🦶,分別附在《申報評審表》後統一裝訂。
研究報告類成果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納證明等一起👩🏼🦳🧑🏼🤝🧑🏼,分別附在《申報評審表》後統一裝訂;研究報告全文一式3份,須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幹膠加貼標簽🍄✊🏻,標明申報單位🫚、申報者和所申報的學科。
(3)申報成果的相關證明材料與《申報評審表》份數一致,統一裝訂在《申報評審表》後;論文和研究報告類成果按《申報評審表》、成果、證明材料的順序裝訂。
(4)評獎結束後,無論申報成果是否獲獎🤦🏻,所有申報材料一律不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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