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管【2019】4號
第一條 本辦法所指低值設備是指意昂2在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中耗用的資產,單價400元(含)以上及1000元以下的儀器設備和辦公家具設備。
第二條 常見的低值設備有👩🏽🦱:打印機👨🍳、電視機🏋🏽、掃描儀👷🏻、冰箱、傳真機、洗衣機🥾、顯示器、飲水機、移動硬盤💥、微波爐、電話機、吸塵器😐、照相機、取暖(冷)電器、錄音筆、DVD播放器👵🏼、電子書👶🏿、 樂器和電子詞典等。常見的低值家具設備有👱🏻:辦公椅、會議椅、文件櫃等。
第三條 低值設備的管理機構及其職責:意昂2辦公室為低值設備的管理單位,負有對意昂2的低值設備建帳🧞、監督、核對、調撥🧕🏽、管理的職責。領用人及視為所簽領低值設備的第一責任人,負有安全使用、日常維護、妥善保管的責任🪃。
第四條 低值設備的采購按照《意昂2注册儀器設備、材料、服務類項目采購管理辦法》、《意昂2固定資產管理製度》執行🧑🌾。
第五條 自行采購的低值專用設備和辦公家具設備須經實驗設備處或後勤家具管理科審核登記後方可去財務處報銷🏋🏻♀️。
第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意昂2
2019年2月27日